书穿之我跟反派在一起了by座机

《书穿之我跟反派在一起了》/座机文案白若与连续熬夜猝死,穿越到妹妹在看的修仙小说世界中,更惨的是,他成为反派的徒弟。原本一心修炼想要远离炮灰,可越相处越发觉得,这反派也太可爱了。

  6月的广东,白天热得发狂,晚上闷得憋气。

  

  白若与刚走出办公室,便烦躁地解开白衬衫上面的两粒扣子,刚来上班的其他同事觉得很讶异。

  

  “白工,你今天不是休年假,怎么还在公司?”年轻漂亮的女职员笑意盈盈,他也只是沉稳地说声“有事”便离开了,引得身后的人议论纷纷。

  

  白若与今年27岁,晋升为工程师不到两年。样貌周正,有上进心,不但公司女同事喜欢他,连领导也对他多加提拔。

  

  提拔的方式是,身兼数职,还美其名曰锻炼,实际上什么情况他清楚得很。

  

  最近出货产品有问题,他不但要出差检讨道歉,还要处理问题人员,已经连续加班两周了!

  

  明明昨天已经处理完,准备好好休年假。谁想昨晚竟然又出披露,害得他大半夜跑来公司处理。

  

  开车回家的路上,白若与觉得头有些隐隐作痛,不过洗完澡就好了,便没想太多。

     

  从浴室出来,刚起床的老妹正懒洋洋地趴在沙发上看手机,睡衣都没换,现在的大学生啊。

     

  “跟男朋友聊天呢?”他擦了擦头发好奇的问一嘴,正好老妈从厨房里出来,心疼地递给他一杯牛奶。

  

  “男朋友,那是什么东西,是小说不好看还是零食不好吃?”老妹眼皮都不抬,继续沉迷手机,得了,看来又分手了。

  

  “你要不要换个工作,都忙成什么样?”老妈进厨房前小声嘟哝一句。

  

  “千万别,就我这个工作你是不知道下面虎视眈眈的人有多少,忙是忙点,至少工资还可以。”最重要的是,爸爸去世后,他要是不努力工作,妈妈跟妹妹怎么办?

  

  “交个女朋友就好了,那时候有人管着你。”老妹不屑的摇摇头,反正她以后是不会去这种公司上班。

  

  “女朋友,那是什么东西,是球赛不好看还是工作不够忙?”他已经单身三年了好吗!

  

  “赶紧睡觉去吧,天天熬夜,小心变成老怪物!”

  

  “小看我,想当年我大学的时候连着通宵三天都没事,现在不过是熬夜而已。”

  

  “得得得,你厉害,别耽误我看小说!”

  

  “啥小说,好看吗?”

  

  “一般,就屌丝开挂逆袭,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的套路故事。男主资质平平,却拥有逆天神器,所有美人都爱他,所有男的都要抢他宝物反被杀。”

  

  “那你还看?”

  

  “这小说要拍成电视,我偶像接了一个角色。”说完,老妹抓着他科普小爱豆半小时,要不是亲妹,巴掌早就呼上去了。

  

  好不容易挣脱妹妹的魔爪回房间,白若与睡不着就打开电脑看球赛。一直带着假面具生活他真的很累,不能让家人担心,所以时刻笑着;不能让领导炒鱿鱼,所以什么工作都得接......

  

  突然他觉得头痛欲裂,视线也变得模糊,心脏砰砰狂跳,整个人从椅子上摔了下去晕倒了。等他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躺在树林里!

  

  我勒个去,这个梦有点真实,竟然还能感觉到身上火辣辣的疼!

  

  他伸手掐了掐脸,尼玛,疼的!

  

  难不成是梦游了?不像啊,这茂密的树林怎么看都不像是小区附近。

  

  白若与环顾四周,猛地发现旁边躺着两个人,草草草!

  

  竟然是死人!

  

不可能不可能,先冷静下来,他不停地深呼吸,第一时间想到报警。对,警察是不会冤枉好人的。可摸来摸去,没找到手机也就算了,竟然发现自己变短了!

  

这小胳膊小腿什么回事?看起来也就五六岁小孩模样?

  

  我一定是在做梦,还是继续睡觉吧。

  

  作为一名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他决定闭上眼睛睡觉,没想到还真的睡着了。过了一会儿,有只猴子从树林里跳出来,它抬手把躺在地上的小孩背走。

  

白若与在做梦,梦中有个6岁的小男孩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今天他们乘坐马车时不小心掉下山崖。等他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木床上,四周空荡荡的漏着风。 

  

  难道还在梦中?

  

  他急忙从床上爬起来,慌乱的推开房门,这到底是哪里?

  

  群山环绕,荒无人烟。

  

难不成死后重生到其他世界,那个梦就是这个身体的经历?

  

  可他卡里还有钱呢,基金也有不少,要是妈妈跟妹妹找不到密码怎么办?还有每年买的保险,希望妹妹记得去登记领取,车子贷款没有还完......

  

思来想去,白若与也不得不接受现实。毕竟无端由成年人变成小孩,怎么想都很玄幻,看了看身上的衣服样式,有点像古代时期。

  

  老天对他也算仁至义尽,不用去地狱溜一圈,直接重生到其他人身上还是不错的。只是,这个身体的原主,亲人全都不在人世,留他一人苟活于世间,真难啊。

  正好这时有只猴子走了过来,一身金*色毛发,桃子脸,脸上镶着一对机灵的大眼睛,身形大约一米,尾巴很长。

  

  很可爱很机灵的模样。

  

  难道这个世界人跟动物和平相处?可原主的记忆并没有猴子的身影啊?又或者说,这猴子把他当成自己的小孩?

  

  无论如何,在没有信息的时候,乱跑是大忌。

  

  白若与安静地跟在猴子身边,学着打猎做饭等生活技能。他不是真正的小孩,所以学得很快,大概能猜到猴子的想法,半年过去了,还算平和。

  

  某天,猴子扔给他两本书。

     

  想要了解世间百态,除了读万卷书就是行万里路,可惜现在的他只能做到前者。然而,翻开书本后,他发现自己并不认识这里的字,复杂也就算了,还飞龙走凤!

  

  猴子看他迷惑不解的神情,张嘴说话了,它说:“这是幼儿开蒙看的书,都是简单的字,你跟我学。”

  

  这并不是中国任意朝代的文字,有点像秦朝的小篆,但又比小篆复杂。

  

  白若与整整学了一年多,才能认清简单的词语,感觉比大学考六级还难。

  

  “从明天开始,五更天起来扎马步,这是训练功法。”过段时间后,猴子又扔给他两本书。

  

  五更天?岂不是每天四五点就要起床!

  

  他又不是晋代的祖逖,每天闻鸡起舞。好不容易重活一次,白若与不想跟上辈子一样累成狗,这一世,他希望活得自由自在些。

  

  “这是修仙的世界,你有灵根,要是放弃的话我也不勉强。”猴子看穿他的想法淡淡说道。

     

  修仙的世界?

  

  也对,不修仙猴子怎么会说话。

  

  “那我们这是在哪个门派或是哪个国家,难不成这是仙山?”直到现在,白若与都没有下过山,也没见其他人上山,仿佛世外桃源一般。

  

  “东辰国,化州地界。”

  

  “东辰国!”握草,当时老妹看的小说,大师兄就是在东辰国,不会这么巧吧?

  

  “东辰国是不是有个灵均门?”

  

  “是的。”

  

  他妈这是小说的世界啊!

  

  老天跟本就不是偏爱他,而是恨他才对!

  

  原以为死后转生,可以逍遥自在,没想到是穿越到小说的世界,并且这个世界还有主角!

   

  不是主角还来修仙界混,是嫌自己活腻了吗?任凭你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还是千年修炼元婴,全都是给主角打脸用的。 

  

  意识到这一点后,白若与突然觉得平时聪明可爱的猴子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这猴妖,不会是骗他修炼然后夺取身体吧?

  

  凉了,此时不跑更待何时。趁着天黑,白若与卷着包袱下山了。

  

  这个小说的世界,谁都不能信。他要活下去,只有活着才能谈未来,死了,就真的一了百了。

  

  然而,一个7岁的孩童想在乱世生存太难了,他做过乞丐,还被人打得半生不死,普通百姓自己都吃不饱穿不暖,哪有心情管小乞丐啊。

  

  半年后,在茫茫的大雪中,猴子对着奄奄一息的他说:“怕我,就努力变强吧。”

  

  白若与再次回到山上,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练功,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潇洒的活着。

  

  枯燥乏味的修炼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晃十多年过去了。

  

  清晨,东方的天空刚刚露出鱼肚白,黑色云层随着时间推移慢慢变淡变红,阳光透过云层洒向大地。不论是烟雾缭绕的远山还是熙熙攘攘的都城,都被这光芒唤醒,新的一天开始了。

   

  某处僻静的高山上隐匿着一座茅草屋,茅草屋右边有条清幽小道,小道过去是片茂密的树林;左边有间石室,石室过去是片郁郁葱葱的药田。

  

  晨风吹过,带来阵阵草药香。 

  

  “咻!”一把菜刀从门缝飞了进来,躺在木床上的少年猛地伸手夹住,他眼神一凛,菜刀随之扔出门外。

   

  少年困倦地从床上爬起来,黑色长发乱糟糟披在身后,灰色裤子松松垮垮系在腰间,裸露的上半身肌肉紧实,一看就是常练武之人。

  

  他迷迷糊糊地从枕头边扯下一根黑色布条把散乱的头发高高束起,才慢吞吞整理被褥。

  

  说到被子,明明一开始是白色,现在已经变成黑*色。靠近一闻,啧,还有刺鼻的霉味,看来得再买一套。

  

  房间很小,墙角放着一张木床,床头有两个木箱,堆放各种杂物。少年随意掏了件灰色上衣穿上,便把房门打开。 

  

  天气真好啊!

  

  远处的树木,在山风吹拂下摇曳生姿;近处的草药生机勃勃。虽然很适合睡懒觉,但碍于门口小空狰狞的脸,他不得不赶紧洗漱去。

  

  “啊~”

  

  “啊~”

  

  “啊~”

  

  少年洗漱完“噔噔噔”跑到门前空地大吼三声,惊得林间鸟兽鸣飞他才开心。哼,我起了你们也不能睡!

  

  “小白,你好吵啊,赶紧练功!”小白是就是白若与,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11年了,早已经从无知的孩童变成了蹁跹少年。

  

  样貌跟原来的自己差不多,俊秀精神,身高倒是比现代高些,大概一米八三这样。

  白若与提气从半山腰飞到山顶修炼,至于小空,还在房间里睡觉。

  

  他盘腿坐在岩石上,闭目修炼心法与精神力。大约过了三个小时,太阳高高升起,汗水浸湿衣服,才慢慢睁开眼睛。

  

  回去的途中猎到一只野兔,正好中午炒兔兔。从7岁开始,他便自己做饭,小空厨艺实在太差,讲究熟就行。

  

  说真的,习惯了现代的精细食物,刚过来吃这些粗粮,他是吃一次、噎一次、吐一次。最后,不得不做辣椒酱,蘑菇酱之类的调味。

  

  还好他会做饭,否则就创下穿越饿死的记录。小空偶尔尝两口,其他时候喝花露水就饱了。

  

  对他而言,小空亦师亦友亦是敌人。

  

  这个世界,神级妖兽都不会口吐人言,那么它从哪里来?为什么要救自己?为什么教自己修炼?每次他问,小空都保持沉默,后来就不再问了。

  

  吃完饭,白若与钻进旁边的石室,那是专门炼法器的地方。毕竟相同等级修仙者,谁法宝多谁赢。

  

  修仙者法宝分为五种:法器、符箓、丹药、阵法、妖兽;每种又分一到五级,每级分上、中、下品,再往上是顶级跟神级。   

  

  他花了七年时间,才炼出三级法器与三级符箓。要问为什么不炼其他的?

   

  炼丹:你得有奇花异草,像什么千年灵芝万年参;御兽:他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三级以上的妖兽;阵法:上观星象下知地理,还得擅长谋略,全知全能如三国的诸葛亮……

  

  白若与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

  

  再说,研究多年后,他觉得自己炼器跟炼符天赋很不错,至少每次下山售卖都能引来不少觊觎者。

  

  从一开始的抢、偷、杀到现在拉拢,可是花样百出。他们不但用宝物来向他示好,还找美人引诱他,害得他在山下设置非常多的陷阱。

     

  这天,他用黑鹿妖兽练成一把战刀,还是三级上品,觉得很满意,便兴冲冲踩着飞行法器“滑板”下山了。

  

  “滑板”是用三级妖兽秃鹰炼制而成,在这个世界,能练成法器的都是妖兽,寻常野兽不行。而为什么选择滑板的样式,当然是因为上学时他喜欢玩滑板装逼,到了这里自然不能落下。

  

  四五个小时就到白虎镇,那里偶尔有修仙者路过,还有一家聚宝阁专供修仙者交易。他每次下山除了交易,还会搜寻信息。

  

  这个世界,只为男主一人服务。必须万分谨慎,万一不小心冲撞了什么红颜知己、蓝颜知己,可就麻烦了。

  

  张老板五十来岁,缺了一只眼睛,年轻时曾修仙,但实在没有天赋便回来了。他在白虎镇开家茶馆,生意不错,眼尖看到一位眼眸明亮,墨发如布的文雅少年,急忙出来迎接。

  

  “张叔,你也太客气了。”少年身材颀长,声音和煦。

  

  “毕竟您是前辈。”张老板众目睽睽之下把人带到楼上。

  

  修仙的人称呼也有讲究,同等级叫“道友”,高于自己叫“前辈”,低于自己叫“小友”,而凡人为表示敬畏统称“仙师”。

  

  “那人是谁,怎得张老板如此看重?”茶馆里的众人看那粗布麻衣却挡不住少年身上的光芒,于是好奇询问。

  

  生得如此风姿,不是皇孙贵胄也是修仙之人。

  

  “您看这是啥?”进了厢房后,张叔掏出一张纸,白若与凑近看了下,原来是灵均门的收徒传单,条件还挺苛刻。

  

  “灵均门以后肯定会发展壮大,您知道他们的副门主萧云旗吗?年纪轻轻便已结丹,又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阵法师。不说放眼化州,就是整个东辰国也没几个人做到......”张叔想劝他去灵均门,毕竟两人相识多年,觉得他呆在白虎镇浪费天赋。

  

  白若与听完摇摇头,这萧云旗尽管名气如日冲天,到头来不过是男主的踏脚石。他可是原著钦定的反派,不但不能去,以后还得离远些,否则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是白前辈吗?”正说着,门外传来女子清亮的声音,毫无疑问,是张叔的女儿。

  

  该女子没有灵根,却一心想要修炼,甚至想通过双修改变体质。不得不说,姑娘你有这脑洞,不写小说可惜了。

  

  “张叔,我先走了。”白若与脚底抹油,在姑娘进门的时候瞬移逃走。

  

  其实张叔的女儿很漂亮,白虎镇喜欢她的人不在少数。可她偏偏看不上凡人,看在张叔的面子上,他是能躲则躲。

  

  据说,修仙的人不能轻易对凡人动手。修仙者杀凡人,会受到天雷惩罚,杀一人修为减三层,杀三人修为全失。

  

  故而,这么多年来,他未曾杀过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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