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故乡记忆和文学书写

[编者按]

年4月28日,高海平的散文集《太阳很红,小草很青》分享会如期举行。张锐锋、金汝平、金春平三位担任现场嘉宾,山西省作家协会的张荔洁担任主持人。分享会围绕三个议题展开:第一,都市与乡村中的心灵漂泊。第二,现代化语境中的永恒乡愁。第三,传统与先锋张力中的散文书写。下面就是这次分享会的访谈录。

故乡、记忆和文学书写

——高海平新作《太阳很红,小草很青》新书分享会访谈录

高海平张锐锋金汝平金春平张荔洁

主持人(山西省作家协会张荔洁):高海平老师从事散文创作已经有30多年了。今天,他与大家一起分享《太阳很红,小草很青》,这是高老师出版的第四部散文集。说到这儿我想说一下怎么读到这本书的。有一天,我去领导办公室汇报工作,看见他桌子上放了一本设计特别好看的书,书名又很有诗意。我问领导,这是谁写的书,能不能让我看一下?领导很不情愿地说,那你拿去看吧,我还没看呢。我原本想把这本书顺走的,一翻扉页写着名字。我说的就是这本《太阳很红,小草很青》。

以前没有系统地看过高老师的作品,只陆续看他发表在刊物上的一些文章。那天拿到这本书到后面就停不下来了,觉得这个人怎么写得这么好,我想学习借鉴一下。下面请高老师和大家分享一下您的创作感受吧。

高海平:非常荣幸在读书周参加这个系列活动。今天邀请了几个重量级嘉宾,都是我的好朋友,因为我自己很轻,所以要请几个重量级才能压住阵。说起这本书还是有些故事的。它是我年到年期间,写的散文作品里选出来的50篇作品。原计划年出版,当时交给了一家出版社。出版社审稿审了几个月,删了其中11篇文章。

我只好换了一家出版社,也就是现在的北方文艺出版社。也是审稿审了几个月,这次没有删除那么多,只删了一篇,也就是书名这篇《太阳很红,小草很青》。这篇文章也在第一次的被删之列,看来,两家出版社的眼光差不多。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首发在《*河》年第1期。文章已经删了,我想书名也得改一下。设计师叫兽说,这么好的名字改它干吗?就这样保留了下来。

这个名字怎么来的呢?写作时,不是先有题目的,写着写着脑子冒出上半句:太阳很红。因为写的童年、少年故事,毛主席说过,你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为什么叫太阳很红?八九点钟太阳是很红的。要说太阳最红,要到中午12点、下午1点了。八九点钟和那段时光很契合,所以说太阳很红。小草很青,童年和少年,像一颗小草,在荒芜的田野上接受阳光雨露的哺育,很青很嫩。题目就是这样诞生的。

还有一个花絮,尚书堂叫兽设计封面时,有意把太阳设计得很大,喷薄而出在地平线上,万丈光芒里射出来的都是这本书里面精彩的文字,冲击力很强。出版社审核时没有通过,理由是太阳的比例过大。在我们的文化当中,太阳是个独特的意象,必须处理恰当。最后重新做了修改,就是目前的样子。

这本书的内容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遍地风流,第二部分:荒腔乱弹。第一部分内容比较庞杂,主要写乡村和行走。乡村是我作品的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开始写作到现在,一直在我的写作当中占有主流地位。我边写边思考,写了这么多年,总不能在原地踏步,一直在探索。

离开乡村的时间越长,早年的乡村意识和现在的乡村意识还是不太一样。再加上这么多年的行走,对乡村的认识还是有变化的。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一个话题,比如说乡愁。为什么把写乡村、把游子在外、把对故乡的思念命名为乡愁,为什么要用一个“愁”字来概括呢?很多诗人、作家都写乡愁,我也在不断的思考,你不用乡愁这个“愁”字,真的很难概括对故乡的感受。

乡愁,不仅仅说“愁”,也不仅仅是一种客观的描述,它带有倾向性的,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思绪,还有复杂的感情。一般写诗、写散文、写小说,用一句话概括乡愁。比如,乡愁是一碗酒,乡愁是一碗面,乡愁是一首歌,乡愁是一段家常,各种各样的解读都准,都是对乡愁某个角度的理解。乡愁很复杂,岂能一个“愁”字了得?

从故乡一路走来,乡愁一路相伴,也有一个发展轨迹。早年写乡村客观的描述比较多,比如写家乡的水席,写晋南的饼子,写乡村的婚丧嫁娶的仪式。在风俗民情的书写上,大的场面的烘托上,不遗余力,肆意铺张,总以为这样才能把乡愁尽量地展示出来。很少把自己放进去,也就是在场感不强。

后来,慢慢觉得这样写下去有大而空的倾向。我写过故乡的四季:《故乡的春》《故乡的夏》《故乡的秋》《故乡的冬》,一看题目有点大,采取一些角度、一些画面、一些细节,对每一个季节进行诠释,毕竟让人感觉会空洞,有些编辑也提醒过我。这些年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比如这本书中的文章,从细小的地方做起,写了一些花,一些鸟。有一篇文章,发表时候还叫《那些熟悉的事物》,收入集子时改成了《那些熟悉的鸟虫》。比如,还写了瓜蔓儿,那把?头,从一些具体的事物着手。

写乡愁,不能贪大求全,一定要从细节上一点一点地记录,这样才能完整地、客观地、细致地展示。再一个,要允许缺点的存在,允许牢骚满腹。对故乡满意的话,当初为什么要离开?如果对它不满,为什么又要写呢,所以说这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情感。我相信很多人来自乡村,现在所说的乡愁不仅仅指乡村,有些人生下就是城市人,一代二代三代,他也有乡愁,就是游子在外对故乡的思念。

我的概念里,故乡就是农村,包括在座很多人也是如此,特别是来自偏远的地方,故土对人生影响太深刻了。呱呱坠落在那块土地,那里的人文风情,一草一木、一山一水,所有的东西都印在你的记忆里。我们离开以后,不管到了哪儿,故乡永远在自己心里面。我写过一篇《旅人的脚步》,我喜欢旅游,喜欢行走,比如到新疆的大漠、内蒙古的大草原,总觉得怎么这么偏远啊。其实,说它偏远,因为心里有一个故乡,故乡是你出发的原点,离故乡越远的地方,自然而然会觉得越偏远。事实上,生活在那块土地的人,原点也是他脚下的那块土地。在他眼里,同样认为你是一个外来人。这种感触特别深,这是一种对比,为什么有这种对比?因为故乡永远装在你的心里。

我的故乡干旱缺水,一年四季雨水非常少。印象当中,童年只干两件事情,不是读书,读书都是次要的,第一是上山砍柴,第二是到田野里给牲口割草。

发愁的是山里无柴可砍,砍光了。地里没草可割,草也割光了。牲口饿得嗷嗷叫,瘦得皮包骨头。特别到了春天,地里需要干农活的时候,牲口瘦得站都站不起来,在脊背上摁一下,毛孔里就能弹出一只瘦虫来,瘦成那样子。小孩干什么,到各犄角旮旯里割草。

我后来行走各地的时候,每到一个地方看见水,看见草,马上想到,如果这一池水放到我们老家,如果这一片青青的草放到我们村里就好了。小时候割草多不容易,这是一种下意识的比照。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行走的笔记。因为工作关系,还有个人的爱好,我走的地方比较多,中国的版图除了台湾,基本都去过。书写的过程中,故乡和之外的文化比照自是题中应有之义。关照别人的故乡时,自然会想到自己的故乡。有了这种比照,格局和眼界明显感觉要胜一筹,自认为比以前有所提高。

第二部分“荒腔乱弹”,主要是读书随笔,读书周应该重点谈这部分的,由于时间关系只好省略了。

主持人:非常感谢高老师的分享,听高老师讲了一下大家是不是也有画面感?就是农村的那种生活,咱们在座的可能有很大一部分年轻人都没有体验过真正的那种农村生活。请大家多多支持这本书,看一看高老师说的城市的乡愁和农村的乡愁究竟有什么区别。

张锐锋老师从事散文创作多年,您对散文的理解和热爱肯定更加深刻。在您看来,高海平老师的散文与新散文有什么不同的风格?

张锐锋(山西作家协会副主席、新散文代表作家):我昨天晚上又看了一遍,现在就这本书发表我的一点读后感。今天是个好日子,星期三。在希伯来人的创世纪中,创世者唯独在第三天说了两个好。外面太阳很红,小草很青,车水马龙,一片喧嚣,但我们室内这么安静,书香袅袅,一座图书馆是一个城市的精神心脏。所以,这是一个在好的时间、好的地点、还有一本好的书,交织起一个美好时空。今天就有了三个好。

我读高海平的作品,读他的每一本书,觉得高海平先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作家,他是真正写乡土的作家。他的作品中展现了20世纪后半叶农村生活的画卷,它是个人史和集体史相融合的书写,因为从个人史中呈现的是一个个微不足道的故事发生的一个大背景。在他作品中,所描写的事件和细节都符合当初的情境,因为我们是同时代人,年龄差不多,他的经历跟我的经历有相似之处。那时候大家都非常穷困,过着非常艰辛的生活,劳动强度也非常大。但也有着田园乡村中特有的精神安慰和劳动合作中的情感安慰。那个时候生活的温情,就是彼此的互助,彼此的理解,彼此同情和怜悯。生活越是艰辛,人性就体现得越充分,微小的温情就会被放大,并被铭刻在心。在过去的岁月,越是艰苦的情境,最微小的温馨就越充分地体现它的价值,也越让人刻骨铭心。

在君特·格拉斯的故乡,最残酷的战争中也有温馨,而且这温馨总是和残酷和痛苦相伴。在残酷的环境中,温馨是对人的唯一安慰,也是人性的光辉的所在。在艰苦的岁月里,温馨让我们感到世界不完全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是强者恒强,不完全是一个达尔文的世界,而是弱者也有足够的生存力量。因为那个时候的人都十分弱小和微不足道,所以合作和相互关怀就成为生存之道,也成为精神力量的源泉。这就是克鲁泡特金所说的合作者的灵*。克鲁泡特金在西伯利亚地区考察的时候,他吃惊地问自己,在如此严寒荒凉的条件下,生物为什么还能生存下来?他发现这些生物彼此建立起非常深厚的合作关系,使它们能够在非常贫瘠和严寒的土地上,在物质匮乏的条件下,生存下来。

那个时代就是这种相濡以沫的时代,是物质极端匮乏的时代,是弱者必须通过合作才可以求生的年代。所以我觉得他写的作品不是鲁迅笔下的那种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路,而是一条被折断的路,失去了前景的路。他的作品中的人物也不是鲁迅笔下的豆腐西施,也不是闰土和闰土的儿子,而是他心目中一系列的质朴形象,他的伯父、三叔,砍柴的人,放羊的人,老实憨厚的人,耕田种地的人,他们的朴素是自然的,本色的,他们的脸上充满乐观,却不知道为什么乐观。总是带着笑容,憨厚、淳朴,有内在的精神力量,却不知道这力量来自哪里,也不知道自己的结果。他们甚至是麻木的,甚至有点傻,也许这就是他们能够忍受、承受一切的原因?

这就是过去的乡村,这也是他记忆的乡村。高海平读书以后来到了城市,他作为一个城市人远离了家乡远离了故土,但是他的内心永远存有一卷乡村的地方,他的脚上又有乡村的泥土,这是他写作的素材,也是他写作的经历,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这里,越是远离他就越是要寻找。所以他的作品带有强烈的远离乡土之后的一种精神寻根,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建立起一种内在的隐秘的艺术张力。所以他的作品中不仅让我们看到一组乡村的画卷,还可以看到他内心的心路历程。

这是我阅读他作品感到的一点小小的体会。我发现了高海平先生惊人的记忆力,他能够记得那么细,记得那么清晰,包括婚丧嫁娶的每一个细节,甚至每道菜他都记得那么清楚,这唤醒了我忘掉的东西,很多东西我都记不住了,但是我从他的文字中看到我曾经历过的生活。

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学写作就是记忆的释放,记忆有着自我筛选的功能,它将价值藏在了细节中。我们记住了一些而忘掉了另一些。这说明我们的内心已经对这种记忆进行了筛选,把最重要的每一刻留了下来,每一个场景、每一个细节都留了下来,而把一些其他的次要的东西忘掉,以便为自己的思考腾出空间。一个人记住的多,就意味着他拥有了更多可以思考的材料。

我记得博尔赫斯有一部小说叫《博闻强记的富内斯》,这部小说里描写了一个人,这个人过分强调,他什么都能记住,他只要走过一个地方就能记住周围的一切。他自己走到葡萄架下,不仅看见荆棘的葡萄,还看见每一片树叶,记住它的每一个形状,甚至每个花纹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包括天上的白云,它翻卷的形状,风吹过去的时候树叶飘动的样子,一串串葡萄和这葡萄上的亮光,他都能记得非常清楚,但他因为这么多的繁琐的记忆却不能够思考,因为他内心深处充满了记忆的垃圾。所以他得出一个结论,他说这种完全的记忆,不是真正的记忆,因为记忆妨碍了思考,因而让人放弃了对价值的理解。

可是博尔赫斯虚构的富内斯是不存在的,没有什么人可以记住一切,人的记忆只会将更多的鱼肉放弃,却留下了清晰的、可以通过想象重新建构对象的鱼骨。在海平先生的文字中,记忆的丰富性并没有妨碍思考,反而增加了自己重构生活的能力。也许记忆已经过了想象的处理,它变得更加丰富和意味深长。这样的记忆已经剔除了事物本身繁琐的差异,将之进行了高度的浓缩和抽象化,使得其中包含的价值从故事中浮出。表面的生活转化为精神的生活,生活需要转化。它不能够仅仅停留在表面,它要变成内心的东西,才变得深刻而有力,才能够感染人,变成人们普遍接受的那种唤醒人的一个东西。

他的许多作品里面,给人的感染力是很强的,但是这部书《太阳很红,小草很青》,是他的散文创作的一个转型。作品里面分为两个部分,就像海平先生刚才介绍的,我把它概括为一个是触景生情,另一个是读行悟道。读和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体的两面,行也是另一种读,读也是另一种行。它们都是人生必不可少的体验。

他前面的作品《那条路》《那抹绿》和《萝卜红了》等等,一系列的标题都可以看出他带着童心来写作。同时看到这个世界中蕴含着人生的丰富经验和深刻的道理,它是很像画家笔下的写意画,甚至还带有儿童简笔画的性质,他轻轻地几笔勾勒出一个场景,营造出一个氛围,展现出一个场景,然后烘托出了一个感悟,所以他这个作品非常适合学生来阅读学习。当然,海平先生多才多艺,又写书法,又写作,又摄影,又有丰富的生活经历,他能写出这样的作品并不奇怪。马克·吐温有一句话,“紫罗兰把它的香气留在那踩扁了它的脚踝上”。因为他亲身经历过,看到过自己的脚印,他生活中一朵朵紫罗兰被踩扁,而这疼痛和香气也就留在了他的文字中。谢谢大家。

主持人:非常感谢张老师。张老师的作品大气深沉,刚才的发言也非常精彩。接下来我们有请充满了诗人气质的金汝平老师,请您从诗人和诗评家的角度来谈一谈高老师的这部作品。

金汝平(山西财经大学教授、诗人):我要谈的主题是:被记忆和思考塑造的故乡。要相对准确地理解一个作家,该有这么两种途径:第一要追寻他个人生长、成熟、发展的历史轨迹,这是他写作最根本的起点。一个人,作为肉体与精神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个体存在,被必然性决定是他自己。写作无法逃离自己,是你写的,而不是别人写的。为什么这样写,而不那样写,源于个人生存的“单一性”。在我身边的朋友中,唐晋和吕新写的小说不一样,石头和耀珍和病夫写的诗不一样,高海平和锐锋写的散文也大异其趣。虽然他们都以童年及故乡,作为审美的重要对象和深入挖掘的题材。否则,我们就不会明白一部或多部作品,是从哪里来的,它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实际上,游离于作者血肉的东西,游离于文学的本质,也是失败的。另外,不单纯对待个别作品,而是把他所有的作品当作整体来阅读、感悟、认识、分析。正如一个人有他的历史,一个作品也有它的历史。它构成作家作品中有意味的一环。

高海平的《太阳很红,小青很青》,已是他的第四本散文集了。我看过他以前的《我的高原,我的山》及《一抹烟绿染春柳》,看了这些互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作品,一个作家的基本形象、轮廓、风格,就大概可以把握住了。

一个写作者之所以写作,往往有一个情结来支撑、主宰、驱使,那就是我们生命中最难挣脱、最难除灭、最难控制、苦苦纠缠你、支配你、统治你的某种情结。说不清道不明。泛泛写作是无效的,当你的笔仅仅在世界的表面浮光掠影地滑去,从不探入埋在大地深处的“生命之根”,你写下的肯定匮乏震撼人心的强大魔力。对于高海平,他的“乡愁”,终生难以摆脱。故乡,在他的情感结构中,占据一个极为重要的位置。诗人杨炼有诗:“那座我回不去的老房子,你也回不去了”。美丽、忧伤、而又残忍。现实中回不去的老房子,我们可以在回忆中永恒居住。高海平的“情结”,就是他的故土,贫困而温暖,单调又荒冷,但自有它无所不在的吸引力。高海平的大量散文,都深情地、执著地书写着他的故乡,甚至对某些读者,带来了“审美疲倦”。是啊,乡愁,乡愁,乡愁何止一刹那,一阶段,乡愁乃是高海平的“万古愁”。他不能自拔或者不愿意自拔,而是陶醉其中。当然,此种乡愁,具有丰富的复杂性和含混性,绝非单纯的热爱、痴恋,酸甜苦辣和悲欢离合,尽在其中。实际上,我们对故乡的感受,就是这种难以言说的真实。许多歌曲以美妙的旋律,抒发对故乡的赞颂,因为那是歌;文学不满足这种雷同的、一致性的廉价赞美。对故乡的书写,就显示出深入思考探索人性秘密的特殊品质。

“当山崖上的灌木荆棘侥幸时,孩子手中闪着寒光的斧头,正在向其逼近”,确实,“记忆是价值的储存器”,长得身高马大的高海平,以一颗无比细微的心,把关于故乡、故园、故人的点点滴滴,储存在他的记忆中。这是一种值得我们羡慕的能力。在飞逝的时光中,在为生存和发展艰难拼搏的追求中,在滚滚红尘日夜不停的喧哗与骚动中,在物质塞满每一寸空间的重重挤压中,我们不能不质问一下自己:“你对生命那美的珍贵的一切,记住的是多么少,遗忘的又是那么多!”但什么被记住,什么又被遗忘,神秘地作用于一个人潜意识的选择。高海平之所以写下那么多乡村生活中栩栩如生的人物、故事和情节,乃是源于他心灵中永不磨灭的对故乡的强烈的爱。有人为恨而复仇,有人因爱而献身,有人置身其外成为一个冷漠的看客。阅读高海平的散文,我会感到某种来自田野上春风的柔情,地上庄稼成长时升腾的热气,作者“为之震颤,为之泣血”的深情,深深地感染了我们。为什么?我认为高海平的这几句话,是真诚内心的赤裸裸的独白:“只能把这一切装在自己的心里,连同地下的祖先,久久地敬仰和缅怀。”不能不惊讶,高海平的“故乡情结”,成为笼罩于他散文字里行间的光与影、黑与白、石头与水,互相辉映,互相缠绕,密不可分。纵使万水千山都走遍,最终走不出那宿命的故乡。一方热土!

故乡,对于一个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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